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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遇不春开始让遇逢白接管一些生意。

        每次得了闲,遇逢白就回卞洲城看聂月。

        或在躲在小巷中,或是坐在屋顶,或是远远地跟在她身后。什么也不做,只要远远地看到那抹瘦小的身影,心里就生出暖暖的满足感。

        看那个黄头发的小丫头打着哈欠早起扫地;看那个小丫头抬着下巴无视众人在街上走来走去;看小丫头挨罚后缩在角落里偷偷地哭。他最怕看见小丫头哭,因为那小鼻子抽抽的模样让他心疼。

        ……

        有时候,他会半夜潜进小丫头的屋子,帮那个调皮的丫头盖上踢开的被子;模仿她的笔迹,帮她写几页罚抄的经书;往她藏钱的匣子里丢一两枚铜板;买点新奇的小东西,故意让六扇门的笨蛋捡到,然后通过他们的手送给小丫头。

        ……

        也不动声色干掉过想欺辱小丫头的市井混混;宰过想咬小丫头的狗;还做过往井里丢颗药,将传小丫头谣言的人毒得上吐下泻的泄愤之举。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陪小丫头去湖边。

        在湖边,小丫头看着面前的湖发呆,而他坐在柳枝上看着小丫头发呆。虽然两人一句话也不说,小丫头甚至从未发现过他,但他很安心,很满足。

        紫月堂堂众个个武艺高强,没有绝世武艺无法服众,他开始修习聂氏独门秘术,九鬼神功。九鬼神功极易走火入魔,他每一步都练得小心翼翼,进展极慢。不过只要呆在湖边,有小丫头陪着他,九鬼神功的套路就能以惊人的速度在思绪中整理完毕,突破新的境界,他很快练到九鬼神功第四层。

        可有一天,小丫头居然把她哥哥带到了湖边,在只属于他们的湖边教黎初十的武功,眼里只有黎初十。他一时心火攻心,内力反噬造成内伤,内脏火烧火燎地疼。要不是小丫头在身边,当场就要提掌拍死黎初十。

        忍了好久,他终于难忍小丫头眼里只有别的人,他在小丫头面前现了身。不想让小丫头看出他的狼狈,脸上挂着温暖的笑意:“连刀都拿不住,还当人家师傅。”

        此举非常危险,如果让六扇门知道他在卞洲,以后办事就不容易了,他告诉自己不能犯同样的错误。

        但看到小丫头站在湖边哭泣,他心疼得紧,还是忍不住第二次现身,告诉小丫头该怎么对付那些低贱的蝼蚁。

        就因为两次现身,六扇门终于察觉到他的动向,他有好长一段时间不能靠近卞洲城。

        没想到却得到了小丫头筋脉尽断的消息,恨得他终于控制不住真气,在练功时走火入魔。

        与父亲大吵一架后,他不管不顾回到卞洲城,在六扇门眼皮子底下做生意。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潜入六扇门文书阁跟卫夫子赌棋,将那老头杀得落花流水,气死了老头。然后占了文书阁居住,同时偷偷守着小丫头。

        可徐意竟然让小丫头到文书阁学艺,倒成全了他,他终于能跟小丫头朝夕相处。

        那是一段幸福到无以复加的时光。

        就算两人住在不同的楼层,通过升降机联系。但小小的文书阁住着他心上的人儿,不管多累多苦,只要回到文书阁听见小丫头的声响,心里便泛起缕缕温馨,心情暖得像早春的阳光,似乎也心无杂念了。

        他教小丫头琴棋书画,万象,奇门遁甲。两人一起对弈,听琴,赏画,论道。计算阵法……有时还斗点小嘴……

        他故意改动学习内容,只为想象小丫头发现错误后气急败坏的样子。

        故意给小丫头留很多作业,只为引小丫头气哼哼地举着扫帚捅天花板……

        小丫头则细心为他挑出菜里的葱姜蒜,为他叠好衣服,每天替他准备好洗漱的热水用升降机送上来……

        但最幸福的时刻,莫过于小丫头留宿在文书阁的夜晚,那是他唯一不用通过暗格就可以见到小丫头的时候。等小丫头睡熟了,他会下到四楼。席地而坐守在卧榻边,什么也不做,就那么看着卧榻上小丫头渐渐长成的容颜,任时光静静流过。

        小丫头终于长大了,提出要去珍珑棋局。珍珑棋局是他的产业,他当然愿意提前让小丫头进门。于是他将聂凤鸣的扇子送给小丫头,希望她从此在他的宠溺下笑傲江湖,怕小丫头住不惯,还让小丫头的徒弟也上珍珑棋局陪她,照顾她。

        他的女人就是他的女人,小丫头很快成为名震江湖的棋妖。

        可没想到,小丫头的珍珑棋局之行,居然是为了嫁给她的哥哥,黎初十。

        小丫头居然要嫁给一个愚钝至极的人?

        他的小丫头居然如此作践自己?!

        他的小丫头背叛了他!

        他气极了,想干净利落地除了黎初十,又担心死亡反而会让小丫头永远记住黎初十,他只能让小丫头心死。

        方法异常容易,在黎初十会路过的地方摆上一坛“尘梦”,轻轻摇着扇子,勾魂的香味便吸引了那蠢货的目光。

        黎初十走到他面前:“给我一碗酒。”

        他轻蔑地笑,缓缓摇着扇子:“我测字,不卖酒,你若测字,酒倒可以送给你一碗。”

        黎初十茫然地扫了他一眼,在白纸上写了个字:“先生请帮我测测。”

        他低头,微微挑眉:“是月字。日为阳,月为阴,少侠测的字与心上人有关。”

        “是。”

        “月字上端为日,日为国为家为长辈,月字下端却开口斜支,日不稳。”他忍住笑意,冷冷地给黎初十和小丫头的姻缘叛着斩立决,“少侠,此段风流不忠不孝,使你无颜见长辈。”

        黎初十面如死灰。

        带着冲走恼人蝼蚁的心情,他拎起坛子倒了碗酒:“少侠,送你一碗尘梦。”

        脸如死灰的黎初十端起“尘梦”一饮而尽。

        尘梦并不醉人,没有心事人喝一坛也是不醉的,而有心事的人一喝就倒,醉人的是人心。看见周诗涵扶着醉熏熏的黎初十进房,不久熄了灯。遇逢白一点也感觉不到胜利的喜悦,因为他的小丫头会哭,她一哭他就会心疼。同时又因为她的哭泣而愤怒,她为什么要为蝼蚁哭?为什么听不进他的话?

        纠结中,他任由小丫头被诸葛老贼关进了水牢。

        让她吃吃苦头也好,聪明却傻,这是他对小丫头的评价,吃吃苦头或许她就不会傻了。

        为了不心软,他离开卞洲去别处做生意,顺道拦住了正赶往六扇门,替莫斯年提亲的莫兮年。

        同是江湖上举足轻重的人物,莫兮年自然猜出他是谁。

        “莫老板想去六扇门帮令弟提亲?”他问。

        “是。”

        “替弟弟娶厉风堂遗孤,莫掌柜不怕影响令弟前程?”

        莫兮年浅笑,眼里浮出点点波光:“娶那样的女子是斯年的福气。功名利禄于我们莫家不重要,斯年幸福就好。”

        他亦笑:“若莫掌柜的车轮再往前走一步,江湖上就会传开紫月堂堂主令:见莫斯年,杀之。莫堂主可信?”

        “信。”莫兮年拱拱手,“回程路途遥远,在下告辞。”

        他手一挥,一桠梨花猛地一弹,纷纷扬扬的花瓣挡住莫兮年的路。

        “本座从你的眼神中看出,你对她也有情?”语调中杀意已起。

        莫兮年缓缓转身,看向他,眼里满是怜悯:“不错,知音难觅,我对黎姑娘情根深种。但我肩负至锋宝塔的安宁,又不能夺弟弟所爱,可以忘记儿女私情。为保弟弟性命,也可以设计让斯年忘记儿女私情。无论做什么,能从她那里得到什么,失去什么,我一清二楚,可堂主你呢?你又想要什么?”

        他想要小丫头做他的娘子。

        但他超出常人的大脑告诉他,小丫头不会喜欢他的。就算他在文书阁陪了她三年,教了她三年,小丫头仍然是小丫头,根子干净到晶莹剔透得不带一丝杂质。

        他们同样凌驾于众生之上,却一明一暗。小丫头沐浴在阳光中,心里有她的哥哥,有那个夜半三更刨开她的坟喜极而泣的独眼小子,却独独没有角落可供他住进去。而他隐藏在浓得化不开黑暗中,根本无法触碰光明。

        设计让她嫁给自己很容易,但他要的是小丫头的心。聪明如他,却不明白该怎样拿到她的心。

        所以他放走了她,也给自己思考的时间。杀戮,利益,走火入魔的痛楚……

        时间飞快在指尖流走,想要的答案却越来越模糊。

        终于忍不住去看她,他的小丫头已经长大了,用药水掩去了金色的眸子,黑漆漆的眼睛灵动得仿佛会说话。微黄的头发被墨黑的长发代替,正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对着她心仪的少年郎娇羞地浅笑。

        而他再也没有想杀掉她身边所有男人的偏执,就那么静静的看着她。

        看她站在冰天雪地间笑,眉宇之间透着的,是山间雪雾般纯洁灵气。

        很想触碰,却不敢用他的脏手污了她的灵魂。

        倒不如就把她当做一朵绽放冰山顶上的雪莲,永远地守护着她。

        直到看着她慢慢坠进众生之中,成为芸芸众生中微不足道的一员。留他一人独自浮在空中,周围再也没有其他人,就像他年少时一样。

        也许这就是他寻找的答案,他这样以为。

        可老天偏不肯让他逃脱情劫,没等他离开南域,雪灾降临。这时候是紫月堂做生意的好机会,买卖人牲,收罗宝贝,强买强卖,随便一样都可以大赚一笔。本可以由下属主持的事,他却怀了私心亲自留下。不为钱财,只为离那傻乎乎的丫头近些,好照应她。

        果然她傻透了,穿着日渐褴褛的素色衣裙,每天辛苦熬药汤,任由烟火将她完美的脸庞熏得成小花猫;替那些恶心的人牲治病,换药,芊芊十指变得粗糙不堪……

        他心疼,实在看不下去,便叫人贴了重金寻找郎中的告示,故意往小丫头附近贴,好骗了她来给她些银子,不叫她吃苦。

        最先骗来的是她的爷爷,然后她终于来了。

        满心欢喜的他忍不住亲自跑去接小丫头,可重逢的喜悦却被她如今的愚蠢碾得一点不剩。明明做完换眼术就能衣食无忧,可她却不肯挖一个小人牲的眼睛。

        愤怒瞬间烧尽了他的理智,唯一配得上他的女子,竟已愚蠢到如此地步。他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干脆冻死她,也好过留她在世间丢人现眼。

        忍住杀她的冲动,他小小地教训了一下她:“全部打晕,挖出眼睛给大夫挑。”

        逼她用一个小人牲的眼换了十几个人牲眼,又逼她哆嗦着做完换眼术,然后让人拖着双腿发软的她去客房休息。

        本打算从此不再理那个已经变成蝼蚁的女人,夜深人静的时候却还是忍不住来到她房里。

        她偷偷哭过,又吐过,缩在床角团成一团。长长的睫毛下还藏着泪光,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鼻尖红红的,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长长的头发盖住了半张脸。

        心脏像被谁捏了一把似的,闷闷地疼,绵绵长长的痛楚窜遍全身,连呼吸都停住了。他想转身离开,却不顾一切拥住了她,将她护在怀里。

        在点穴的作用下,她依然睡得很安静。和小时候一样,轻飘飘的,像一只柔软的猫咪团在他怀里。馨香的气味,光滑的皮肤,还有那头柔软的头发,久违的幸福感觉让他满足得全身发抖。气味,温暖……犹如雨后的蔓藤,一点一点侵占了他的胸腔,筋络,身体,将他的灵魂和身体牢牢地缠在原地。

        脆弱不堪的答案瞬间崩塌,所有的顾虑和防御刹那间烟消云散。原来答案异常简单,他要她,要她的全部。如果她曾住在光明之中,那他就把她一起拖进无边的夜空。她本就该属于他,他也只属于她,芸芸众生,他和她只有彼此。

        手背轻轻拂过她精致的侧脸,他用尽毕生的力气,对她说:“小丫头,我刻骨铭心地爱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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