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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方道然


“看来我没有选择了?”叶青衫笑道,仿佛他不曾感觉到自己那双垂着手臂还在颤抖一般,笑容里依旧自信满满。

        “你可以试试。”魏伦横戟伫立傲然道。他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

        “不急”叶青衫扭了扭被魏伦刚才那一扫震得有些酸胀的脖颈,“我总要先见见让你在这里等我、却不告诉你我是谁的人。”

        “他为什么要来?”魏伦闷哼一声脸露讥讽之色,“就算会来,你确定能等的了?如果我没有记错,你的那柄剑好像连涂蕴都杀不死。”

        “本来我只有五分把握,听到你说的话,我已经有八分把握了。”叶青衫笑道。有时候,被人轻视未必就是坏事。

        “哦?”魏伦冷笑一声,长戟舞动,风雷再起。

        叶青衫却只是轻轻一笑,然后奇怪的事情生了——不论他走的多么缓慢随意风轻云淡,可那裹挟着阵阵风雷的长戟却总是擦着他的衣角而过,每一次都刚刚好慢了那么不多不少的一丁点,仿佛两人早就商量好似的。

        短短数息之内,魏伦的长戟已经舞出三十一招,刺扫勾啄挂劈砍探挑使了个遍,方圆四丈之内的一切都已被风雷绞得粉碎,就连条石铺就的地面都已布满深浅不一纵横交错的伤疤,可偏偏叶青衫依然毫无伤。面带微笑的他就好像不是正与人做生死厮杀,而是阵阵风雷中与那杆长戟玩着互相追逐的游戏。

        “有点意思”魏伦冷笑,“倒要看看你还能不能更快。”话音未落,一杆精铁长戟又快了几分。

        可不论长戟多快,叶青衫却还是刚好只快了那么不一丁点,不多不少。

        于是两人看似激烈的厮杀开始渐渐变得乏味。

        魏伦不担心自己会败,尽管看起来他比叶青衫“更辛苦”。可事实上,只要他愿意,他能将手里这杆沉重的精铁长戟轻松挥舞一整天。叶青衫能坚持多久?只要他的步伐出现一丝迟滞或者偏差,追在他身后的长戟就会将他切成两段。

        自己早已立于不败之地,所需的,仅仅只是多些耐心。

        魏伦对自己说道。

        可当他自信满满甚至一脸戏谑地看着叶青衫在自己的长戟前“疲于奔命”之时,他忽然现叶青衫那只负在背后的右手不知何时已抬了起来。手掌虚握,就好像拿着一柄无形的剑。

        一股令人几欲潸然泪下的莫名悲意铺天盖地地袭来,令整个天地都仿佛有了刹那的停顿,一道说不清长短粗细的血线在魏伦眼前一闪即逝,长戟所化的森寒光幕倏然消散。叶青衫却早已停下脚步,只是低头看向自己虚握的右手仿佛若有所思。

        这就是那条横贯天地的血线?这就是那天地至杀的一剑?魏伦满脸骇然呆立当场,他的眼前仿佛还残留着那道一闪即逝的腥红残影,手中的精铁长戟也越来越沉。他很想问一句“为什么”。为什么这柄明明连涂蕴都杀不死的剑竟能轻易地杀死自己?

        唐糖糖知弦了!

        当消息从云州传出之后,许多人的脚背都险些被自己的下巴砸肿。

        唐糖糖是不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当然是!可再怎么聪明绝顶天资过人的人,也不可能在短短一两个月里从一个普通人成为知弦高手!

        可是唐富贵从不说假话。

        所以唐糖糖真的已经知弦了。

        当丁小虫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险些被自己手里的剑给伤到。对于天道剑圣的孙子,还没学会爬就已经学会怎么拿剑的丁小虫来说,这已经足以证明他内心的震撼。

        丁小虫早就知道唐富贵投靠了青风。但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以他的身份和高度,他很清楚所谓的名门正派是怎么回事。既然人们可以追随天玄四座,自然也可以投靠青风。江湖虽有正邪之分,可正与邪,又有谁能真的分个一清二楚?说到底,还不是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

        再说,唐富贵的态度并不等于唐糖糖的立场,她只是唐富贵的女儿,云州唐府的千金小。就算唐富贵是臭肺又如何?唐糖糖依然还是自己未过门的妻子,谁也不敢说什么。

        可唐糖糖入知弦就不一样了。

        唐富贵是没有本事在短短数月之间让自己的女儿从一点武功也不会的普通人摇身一变成为高手的。整个大富大贵帮虽然高手如云,也没有一个人能有这个本事。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只能是青风。

        唐糖糖入知弦,意味着她已经正式加入青风了。

        人们可以咬牙接受自己娶一个青风人的女儿,但绝不可能接受自己娶一个青风人!

        自己和她的婚约怎么办?

        “凉拌!”丁宪仿佛一点都不为自己孙儿的婚事担心。难道他不想早点抱重孙么?当然不是。只是作为天道剑圣,他真的不需要担心这种事。只要他放出话去,愿意为老丁家生重孙的好闺女可以从藏剑庐的大门一路排到数千里外京师鹿台去!他有什么好担心的?难道丁小虫还能反了天去不成?

        “你这老家伙!之前是不让我帮朋友,陷我于不义,现在又不管我媳妇,让我成了负心之辈,我的天啊!我到底是不是你孙子?有你这么害自己孙子的么?”丁小虫跳着脚喊道。

        “我让你喜欢唐糖糖了?我让你娶她了?”丁宪老神在在地把玩着手里的茶壶,不以为意地说道。

        “你——”丁小虫词穷了。

        “当初我之所以会和唐胖子交换你们俩的庚帖,是因为你个小兔崽子答应最多三年就让我抱上重孙子。现在都几年了?我的宝贝重孙呢?”

        “我——”

        “所以给你两条路——要么马上把唐丫头给我扛回来洞房,让我抱上重孙子;要么自己去唐府退婚,老子还丢不起这个人。”

        “没别的路了?”

        “没了”丁宪斩钉截铁,“这两条路,不论选哪条,你起码都还能算个男人。老子英雄一世,生个软蛋儿子也就罢了,要是连孙子也软蛋,老子这张老脸朝哪放?”

        “我——我考虑一下——”

        “窝囊废——”丁宪瞪了丁小虫一眼便转身背对自己的孙子,“那就再给你一条路——滚去闭关!半年之内学不会第十三剑,你个小兔崽子这辈子都别想出门了!”

        “半——半年?”丁小虫大张着嘴一脸愕然,“这哪里够?你当年可是花了整整十六年才悟到的啊!”

        “屁话!老子当年那是自己悟,你这是照着学,能一样吗?就半年!”

        “第十三剑是照着学能学会的么?要是照着学就能学会,还算个屁的天道十三剑啊!”丁小虫跳着脚气急败坏地反驳道。

        “悟不到其神其意,就学个样子你也做不到?”丁宪猛地翻转身来一巴掌抽在丁小虫的脑门上,“滚滚滚!半年!就半年!”

        “臭肺?”看着那个出现在一条乌篷小船船头的青色身影,叶青衫叹了口气。这样一身装扮的人除了自己之外,只会是青风,而能有对方这等气度,又堂而皇之出现在此地的,青风之中除了七魄臭肺还能是谁?

        “是我”臭肺微微一笑从船头走上码头来到叶青衫的面前,“我想看看你的那柄剑是不是真的如除秽所说那么不凡,可惜我又不愿意和他一样受伤,所以只好请魏伦帮个小忙。”

        “这个忙不算小了。”叶青衫扫了眼倒在地上的魏伦叹道。

        “区区一万两而已。”臭肺耸肩道,“你说是不是小忙?”

        “你这么一说,那就的确只是小忙。”叶青衫点头。对于臭肺这样的人物,只需一万两就能办的事情,当然是小事,所以魏伦真的只是帮了个小忙而已。

        “一万两不多,但你总算没有让我失望。”

        “谢谢”

        “客气”臭肺看了眼叶青衫的右手,“你现在已经知道该怎样使用这柄剑了?”

        “知道一点”叶青衫倒没有隐瞒。既然当初长门秀树连使用这柄剑会带来什么后果都清楚,那么同为七魄的臭肺没道理不知道些什么。甚至可能比自己知道的还多。

        “很好”臭肺点头道,“但是还不够好。你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所以你的进步应该更快一些。你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

        “时间不多了?”叶青衫不明白,“什么意思?”

        “你是不是已经做过那个梦?”

        “梦?”叶青衫讶然,“你居然知道?”

        “你跟我来。”臭肺没有回答,只是招收示意叶青衫跟上自己。

        陵,字从阜,从夌,本义为土山,引申为帝王墓。

        所以乐陵最早其实是一座帝陵。只是时移世易,沧海桑田,曾经的帝陵早已因岁月的流逝而渐渐为人们所遗忘,即使是那些从事某种见不得光的行当的人,也在无数“前辈”的告诫之下对这里选择了无视。

        因为乐陵“有风”。

        风,在江湖人唇典切口里的意思通常是指局势。人们最常听到的便是“风紧”“风急”“风大”,但乐陵“有风”的“风”,指的却是危险。

        能够让有胆量死人财的人都退避三舍的危险,自然很不寻常。

        当叶青衫跟在臭肺的身后自归雁渚上的那片传闻“闹鬼”的芦苇丛深处进入地下,穿过一条长达数里从地下贯穿整个乐陵直到城东乐山的密道后,他却已经完全理解到底是什么样的危险事物能让那些胆大包天的亡命徒们都退避三舍了——

        青风。

        难怪青风仆一入世便能如烈火燎原。一个江湖势力,竟能在峫岭深处建立起三座大城的同时,还有余力将一座前朝帝陵整个改造成自己的堂口之一却从来不走漏些许消息。这样的实力,就算是天玄四座也难望项背。

        “我是不是该祝天玄四座好运?”看着眼前这座灯火通明的地下宫殿,叶青衫苦笑。他已经可以确信天玄四座不可能是青风的对手。如果田子渊知道这些,他还会不会认为自己是那个能平息青风的人?

        “虽然天玄四座逼死了岳之南”臭肺看了叶青衫一眼笑道,“可你要明白,我们从来没有把他们当成对手过。因为他们没资格。”

        连执掌武林正道之牛耳多年的天玄四座都没资格做他们的对手!

        这样一句口气惊人的话,从臭肺嘴里说出来却偏偏是那么的自然随意,就好像这是件天经地义根本不需要怀疑的事情。

        “那你们的对手是谁?”提问,不是因为好奇,而是叶青衫需要用谈话来掩饰自己内心的震惊。

        “我们自己”臭肺叹了口气伸手指着眼前的地下宫殿和那紧张忙碌的人群,语气里透着几分苦涩,“每一位七魄,都掌握着这样一股力量。所以,除了我们自己之外,江湖中还有谁配做我们的对手?”

        “你知不知道岳之南当年所做的其实一直都是在对付我,而不是和天下为敌,更不是想要阻止青风入世成为拯救天下的英雄?”看着陷入沉默的叶青衫,臭肺接着说道。他清楚叶青衫一定很想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

        “只可惜他没有想到我不是七魄之中唯一一个不愿再做奴隶,而是想要成为真正的青风之主的人。他更没有想到和我有相同心思的另外两个七魄之一竟会是他最爱的女人雀阴。”

        “你觉得我会相信你?”

        “为什么不能?”臭肺勾起嘴角看着叶青衫,“你自己也看到青风的实力了,如果不是雀阴,你觉得有谁能击败岳之南?不是我们这三人的牵制,又有谁能阻止青风入世?”

        “也就是说,你们真的是青风的叛徒?”叶青衫耸肩。他不想在岳之南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个问题上纠缠。毕竟对于叶青衫来说,岳之南始终是有大恩的。

        “怎么?你真拿岳之南当恩人了?哈——如果你不是爽灵,你猜他会怎样?”臭肺轻蔑地大笑起来,“他对你所做的一切,说到底也不过是为了他的主子青妖罢了。否则的话,他为何不告诉你你就是爽灵?因为他怕告诉你之后,你会记起之前的一切!你会记起自己和我,和雀阴,和非毒一样,想要摆脱青妖强加给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的宿命!怕你记起自己曾与我臭肺方道然约定联手对抗青妖!”

        “联手对抗青妖?”叶青衫心中猛地一跳,“青妖没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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