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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壮族歌会


“凤管似从天外落,霓裳聊当月中看。”这两句是茶社戏馆门前的一副对联。茶社戏馆是玄木之天最大的戏馆,内有优伶三百人,戏文两百多部,服务到家价格实惠,为各路仙人所喜爱。

        饭后,濛初拿砂锅打包了剩菜,带着穆紫往戏馆去。穆紫还是很喜欢听戏的,听了一下午的戏后,心情略略回暖。濛初神秘兮兮地轻声跟她说:“我说了要带你去个好地方,跟我走。”

        “去哪里?”

        濛初微微一笑:“下凡去。”

        濛初的目的地在广西的十万大山。此处山脉东西连亘,峰峦叠翠,山脉连绵,点不清,数不尽,故称十万大山。这山上遍布森林,终年青翠。越往深处则瘴气弥漫,云雾缭绕,生活着各种毒虫猛兽,人进必死。

        穆紫有些怀疑此等险境也是濛初口中的好地方?

        从十万大山下往上看去,苍翠一片。两人来到一处农庄时,天刚刚擦黑。这里的人大多是壮族人,壮族人十分好客,加之这里地形封闭,很少有人来。但是庄子里的人一见到濛初都和见到故旧一般纷纷打招呼。

        “蒙公子来了!好久不见啊!你好!”

        濛初回之一笑:“你好你好!

        穆紫目瞪口呆。这家伙到底都去过什么地方,连凡间如此偏僻的地方都来过!濛初解释说他以前曾来十万大山帮忙除妖来着,化名蒙初,滞留一个多月,所以与当地居民熟识了。

        这里的村长名叫麻林,是个长须的老者。两人进村的时候,麻林出来迎接,用生硬的汉语说道:“远方的客人,欢迎你们,我们这里有客房,就请你们暂且住下。”

        麻林的口音十分古怪,非常搞笑,和嘴里喊了个鸡蛋似的。濛初朝麻林鞠躬,穆紫也不好意思干站着,一起鞠了躬。她并不了解华夏壮族习俗,一切跟着濛初来,他看上去很是从容,仿佛对壮族很了解。

        唉,成天到处乱窜的人就是不一样。

        村寨里的男男女女皆穿着民族服饰,待他们去了,麻林送来两套衣裳。那衣裳颜色各不同,但都是精工细绣,上衣是短衫,与汉族对襟装相似却又有些不同。男子衣裳色彩单一,下面是宽大的裤子,缠绑腿,头上要扎上头巾。而女子则是花花绿绿多姿多彩。

        换上衣裳,穆紫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衣裳挺好看,只是有些说不上来的古怪。她除了水族衣服,和在仙界的那几套襦裙之外,没怎么穿过其他衣裳。

        穆紫自认为比较爱干净,但濛初比她更甚,明明一个大老爷们儿把身上弄的一尘不染,他爱穿玄衣,黑色耐脏,但只要染上一点灰就换一套,讲究得要命。他穿戴整齐后拿鸡毛掸子掸了半天灰,才停了手。

        “这带子怎么系的啊?”穆紫地拿着根青葱带子,左比划右比划不知该往哪里套。

        濛初往这边看一眼,从她手里抽出丝带,绕过她的腰,绑一圈,打个结,完事。

        穆紫叹道:“原来就是根腰带啊….”

        他揶揄道:“笨死你完了。”

        穆紫懒得理他,有句老话怎么说的来着?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麻林替两人安排了两间客房,壮族都是木屋,先起底层,上立屋架。这里气候比较湿热,这种建筑有利于通风除湿。房间里安置的井井有条,透出一股浓浓的民族风情。

        “想不到你阅历够深的。”穆紫坐在桌子旁边拖着腮帮子说道。

        “过奖过奖。”嘴上说的谦虚,但他脸上一点也没有谦虚之色。

        “你带我来这里到底要做什么?”

        濛初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响起“笃笃笃”的敲门声,濛初过去把门打开了。

        眼前站着一位十五六岁的姑娘,蓝布衫,小绣鞋,上面绣着花鸟花纹。腰间一条葱绿的带子,缀着晶亮的小银片儿。圆脸大眼,小麦色的皮肤,红润的嘴唇泛着水泽,灵动可爱。濛初撩了撩额前的头发,半倚门槛,对着姑娘笑道:“姑娘,有什么事吗?”

        姑娘一笑,眼睛弯成月牙儿:“我叫灵歌,按照我们这里的迎客礼,村长伯伯说请你们去家里吃酒。晚上有歌会,也请各位参加。”

        “好,我们一定去。”濛初眼睛都快长她身上了。

        灵歌欢快地走了。穆紫揶揄道:“怎么,看上人家姑娘了?”

        “胡说。”濛初竟然有点脸红,“我堂堂濛初仙尊怎是如此朝三暮四之辈。壮族歌会很热闹,带你参加,见识见识。”

        村长麻林邀请了村里每户一口人,齐聚村里,那名叫灵歌的姑娘在帮着收拾。众人席地而坐,中间燃烧着一团跳跃的篝火,面前是一个环形桌子,上面有各种菜肴,每人的菜肴都是一样的,还有特色的糍粑糕饼。

        濛初夹了一块蜜枣糍粑放进穆紫盘子里,道:“这个好吃,你尝尝。”

        穆紫塞进嘴里,满口馥郁芬芳:“不错,还有竹香,这个怎么做的?”

        濛初想了想,道:“我曾经听人说过,要用新糯米蒸熟,蒸米的时候放入竹篦就会有竹香。将糯米团放进臼子里舂,加蜜枣花生末,直到见不到一粒完整的糯米。”

        真不知道他怎么会懂得这些,穆紫道:“那还真是挺麻烦的,你今儿带我出来,就是请我吃了一天饭啊。”

        濛初笑道:“别急,还有别的内容。”

        灵歌说,他们这里的习俗,唱歌。两人来的不巧,赶不上三月初三举行的歌圩,但今日却是村庄建立的纪念日,因此有一个小歌会。

        饭桌上必得喝酒,穆紫酒量虽好,但实在讨厌白酒的味道。还好这里米酒和果酒的没有那么浓烈的酒精味。待饭后,天已经完全变黑,草丛里飞舞着萤火虫,星汉灿烂,树影浮动,众人围着篝火坐成一圈。灵歌站起来,清了清嗓子,开场唱了一句歌词,歌词是壮族语言,穆紫听不懂。不过灵歌那一嗓子把她吓一跳,她的声音高亢而嘹亮,仿佛天上大雁挥翅而过,海底游龙摆尾戏水。她小小的身子里藏着巨大的力量,整个村庄里回荡着她动听的歌声。

        麻林说:“灵歌的嗓子是我们这些人中最好的,后生可畏呀…..话说这歌会,是我们的习俗,几位虽赶不上歌圩,还是能看看歌会的。倒也不枉来我们这一趟。唉?对了,蒙公子今日怎么想起来我们这小庄里来了?”

        “有位朋友说想来看看壮族歌会,加上我路过此地,十分想念大家,就来了”

        麻林欣慰地捋捋胡子,对濛初的话十分受用。

        看了会演出,濛初忽然拽了拽穆紫的袖子:“哎,你跟我来一趟。”

        穆紫点了点头,没有拒绝,跟着他悄悄退了出去。两人一直顺着村里的小道走着,走到一处荒草丛生的地方,穆紫夜间视力够呛,眯着眼四处看着:“这什么地方?”

        濛初神秘一笑,袖子一挥,不知把个什么东西扔上了天。而后天上骤然炸开一朵绚丽灿烂的烟花,照的穆紫脸颊忽明忽暗。落下的星星点点火光到地上竟然变成了无数只萤火虫,闪烁着照亮了荒草堆。

        穆紫眨了眨眼才看清,那压根不是荒草堆,而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六月雪,风过花涌,与司农神女家的花海壮丽一般无二。穆紫爱花,最爱的花并非碧落桃林的桃花,而是这星星点点雪白的六月雪。

        穆紫没有对濛初说过她喜欢六月雪,很是惊讶,嘴巴微微张着,心中感动,嘴上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濛初也没有说话,两人就愣愣地站在原地,任凭萤火虫在身边肆意飞舞,划出一道道亮丽的弧线。

        “谢谢,真的谢谢。”穆紫忽然转过身去面对濛初,眼中似有水光凛然。

        “不谢,你我之间还道什么谢。”濛初柔柔一笑,“你开心就行了。”

        穆紫深深吸了一口气,只觉得云定天清,空气清新沁人心脾。她此刻无比庆幸自己身边有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虽然有时候脸皮厚的让人讨厌,他的名字,叫濛初。她心情恢复大半,也许常人受此刺激后要消沉三四天,但穆紫不同,她说过,一味沉溺悲伤与自残无异。

        “濛初,我一直很好奇,你为何要帮我。虽然你曾经说因为我们是朋友,可是只是朋友而已,我身世离奇,要做的事危险重重,你何必.....”

        濛初道:“那我问你,你既然不想让我涉足,又为何告诉我你的身世?”

        穆紫愣住,他的这个追问让穆紫不知从何答起,她犹豫着说道:“可能是因为信任吧....”

        何为信任?她更难以说出为何信任,这似乎只是心底的一种感觉,就感觉此人可信,就像信任宛寻一般。

        “既然你信我,我就绝不会辜负你的信任,这是我做人的底线。”濛初坚定道。

        穆紫看着他,唇边绽开一个欣慰的笑容,宛如初春雪霁,霞现云开。

        “傻笑什么,我们回去吧。”

        两人回去时,灵歌刚刚唱完一曲,看到濛初立刻笑着指着他:“蒙大哥半路出逃,实在不厚道,罚酒三杯,罚歌一曲。”

        濛初没想到有这个环节蹦出来,呆了半天,吞吐道:“我...我不会唱歌啊。”

        “唱歌唱歌唱歌唱歌....”压根没人听他辩解,都围在一起起哄。濛初实在没办法,把求助的目光投向穆紫。哪知穆紫心情好了,就开始落井下石,朝着他做了个加油的动作,就自顾自的吃开东西了。

        濛初被磨的一点办法也没有,被众人推搡至中间。他不自在地跺了跺脚,道:“那...我献丑了,先说好,唱的不好不许笑啊。”接着清了清嗓子,张开嘴唱了一个音符出来。

        众宾寂静两秒,忽然爆发出一阵大笑。

        “咳咳咳....”穆紫听见他“嗷”的一嗓子,没收住呛了一口结实的,咳嗽了老半天,笑的眼泪都要出来。

        “哎哎哎,不是说不笑的吗.....”濛初又尴尬又想笑。

        一曲终了,穆紫朝他笑道:“你唱歌怎么这么难听,和你的外貌不符。”

        濛初外表俊秀不差,又生性风流喜欢走街串巷挑逗小姑娘,玄木之天许多女孩都喜欢他。谁成想他唱歌竟然如此.....当真令人惊掉下巴。

        “我就是五音不全,谁奈我何?”

        穆紫问道:“哪五音你可知道?”

        “......”濛初将一块饼塞进嘴里,默不作声。

        欢欢笑笑,不知不觉,已近深夜。

        同时,玄木之天上,宛寻的事情已经办好,回到韶华院后收到了一封来自天涯海角的信,打开一看,顿时心中一亮。

        “展信平安。宛寻,鲛人族踪迹已有下落,藏身鬼界。虽无确切位置,但总归有了确定方向。署名,琅川。”

        在东海血案中唯一存活的鲛人旁支,穆紫和宛寻寻觅了好几百年一无所获,他们竟然藏在了鬼界!难怪两人在大荒海域中寻找,却什么也找不到。

        有了此消息,宛寻立刻写了一封手书折成小纸鹤打算传到穆紫处。但当小纸鹤都折好了,她忽然又犹豫了。

        她看到了穆紫留下的便条,当即就知道是濛初为了让她开心才带她出去的,宛寻不知道穆紫此刻心情是否稳定,虽说是件开心事,但这大起大落的,此刻给她会不会.....最近发生的事已经够糟心了,不如.....

        明天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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