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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做人奸光不要脸是不行的


千金之子,不坐垂堂。

        光是听这句话,都会觉得格调略高。

        所以张墨轩就爱这个调调,运筹帷幄,决胜庙堂。这才是君王之道。

        虽然没人称他君王,但这并不妨碍他自觉地把这个君王的谱先摆出来。

        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这个已经达标了。甚至超标了,毕竟每年都死那么好几口子,所以备用的就常排十几个,已经有向108看齐的趋势了。

        谋士如云,战将如雨,这个差点,他现在的行宫里,最不缺的是弄臣,他觉得这也挺好。

        人生得意须尽欢,朝堂之上,为什么非得一定要弄的那么肃穆,就不同像快乐大本营这类的娱乐节目一样,又活份又喜气?

        毕竟能不能处理事、处理好事,跟死爹妈般的沉重气氛没有必然关系。比如现在,这里开着PARTY,战争事务还不是照样处理?

        纵情春宵时间短,有美女、美食、美酒相伴,很容易时间就过了午夜。

        “来人啊,传夜宵。”

        美食再度如流水一般由穿梭往来的女仆端上了桌,取代了原本的鲜果、干果。酒水也重新换上了烈酒。

        当下就有逢迎拍马着跳出来说讨喜话:“爵主真是豪爽大方,这排场,这美食佳酿、这歌舞相衬,就是王家皇室也不过如此。”

        又有一个迫不及待的跳出来。“何须一比?爵主虽未称孤道寡,却已是帝王行姿。现在这年月,那些所谓的王家皇室,哪个能比过爵主了?昨日黄花,根本就没资格相提并论。”

        张墨轩在上边哈哈一笑,宏声道:“说的好。称孤道寡,现在不流行了。不过立城设寨为王的,倒真是不少。本爵不才,自问比那些人无论是实力、财力、人力、物力,都有过之而无不及,说是王,倒也合适。”

        低下就有大势力的代表议论:

        “这家伙不是脑子有病吧?说这话什么意思?还真要称王?”

        “说他咳,他就喘上了,还想当王,哼,谁的王?人奸之王?若是,倒是不妨让给他。”

        “沐猴而冠罢了,你若当真,就输了。”

        “我看这家伙是要完蛋啊。不是有那么句话么,欲要灭亡,必先疯狂,这货这么能作,很符合这个说法的描述啊,你们不觉得么?”

        疯狂吗?

        是的,张墨轩本人也觉得疯狂。要知道今晚的夜宴联席可是所耗不菲,他那些妃子,从五十以后往后排,加起来的卖价,恐怕都不够置办这场宴会的费用。

        再看看他这次西来的队伍中,都带的是什么人,厨子、侍女、魔仆、妃子…唯独没有多少战力。

        在这样的乱世,他不知道这种肥羊行径的风险吗?当然知道。

        可他还是毫不犹豫的做了。

        别人觉得这是装逼作死,他却觉得这是机会难得。

        他是个什么货色,他自己心里清楚的很。靠出卖同胞获得了今时今日所拥有的一切。

        别说是各大势力的人,就是在下正捧他的人,心里多半也将他看的猪狗不如。

        这样的他,想要找一些靠着一张嘴混饭吃的专家教授很容易,现在待接见的此类人物都排着长队,其中还很是有些恬不知耻的自荐给他当谋主。

        他对这些人的潜台词就只有一句:滚尼玛远远的,大爷我就是靠嘴忽悠了一百来岁的,让你们当我的脑子指手划脚,我得有多傻才那么干?

        谁家赏饭就为谁说话,从来不管黑白真假的嘴炮他从来不缺,他缺的是正经的场面人,就像各大势力代表这样的场面人。

        他知道自己在这些人眼里就是块臭豆腐,平时躲的远远的,想吃才来啃一半口,吃完之后还会迅速漱口刷牙,以免遭他人诟病。

        所以像今次这种正经场面人齐聚的情况十分难得。

        他怎会错过?

        如果错过,又怎对的起他能将一场赔钱的辛苦差事化为利润的‘鬼手’名声?

        他就是要做一场秀,一场拿下对手如探囊取物的秀。到时候,还有谁能不承认他的实力?

        你们拿之没辙的人物,我吃着喝着玩着就摆平了,这就是本事。

        这本事的巧妙之处就在于他的对手这次是正面硬扛,他也不需要赶尽杀绝,他甚至知晓自己恐怕没那个本事,他只要把据点拿下就OK。

        挫败对方的反抗,拿下对反的巢穴,任谁都得承认,是他赢了。有这也就够了。

        说起来很有趣,像他这样遗臭万年的,却是靠名声活着。

        他就像过去的丑闻明星,最怕的不是被骂成翔,而是没人搭理。

        如果他声名不够,那些大势力想办理些黑暗业务就不会首先想到他。

        事实上他在这之前,真就没接过几单大势力的业务,准确的说只有两次,最近的一次跟圣教,还是因为伊森。至于先前的跟三月刃公司的那次,则是对方找上门,结果最后却是他倒贴了一大笔钱,换取了一部分生物技术。

        而这种跟大势力做买卖赢得的声名,是有时效性的,就像跟三月刃公司的那一单,就基本过气了,仍拿之摆资格,只会显得寒酸。

        同样,如果他声名不够,他在他的恶魔主子那里也会失宠。

        艾彩霞可不止有他一个代理人,他的长寿是个招牌,但更重要的还是能为恶魔君主办事。而在他看来,没有名声就没有渠道、没有业务。

        所以,他可以作死、可以花样百出、可以胡吃海塞、可以各种无厘头,唯独不能平凡。

        他要让人们始终记住有他这个人,为此各种不时闹各种幺蛾子。

        包括七十二妃什么的,都是此类把戏的产物。事实上就算搔首弄姿的摆在那里给他玩,他又怎么能玩的过来?

        实际上早在五十岁以后,他就不能玩了。早年太过放纵,而且恶魔的赐予也不是万能的。

        当年他是杂鱼,转化进行的很粗糙,如今却是十倍百倍补偿,也挽救不回来了。

        可笑别人都以为他天赋异禀,那方面的能力特别强,就连艾彩霞都有向他询问过。

        谁能想到,拥有七十二妃的他,实际上从头到尾都是龟公。身为人类时是,转化成半魔后仍旧是。

        连他的主子艾彩霞都不信,曾问过他一个很人类话的问题:你让你的一堆老婆守活寡,她们肯心甘情愿的跟着你?

        他心里笑,尼玛还号称是活了几千几万年的老东西,想什么呢?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因为**够叼就不发生背叛,那是人,而且是女人,不是上面下面喂饱就行的。

        他就有这伺候女人的本事,各类女人各种伺候,后宫就是他最心爱的事业,他在人前显贵,背后哭闹上吊,威胁利诱,甜言蜜语,承诺许愿,帮养面首…无所不用。

        他的后宫是用大棒和蜜枣伺候出来的,并且从没有停止过。这就是他的核心本事。

        那些看他这不行、那没味,好像是一路步步踩翔才活到今天并有了这些成就的货色,他只能说,这种人一辈子也就能看别人怎么怎么样。

        他的难,不是给人看的,也不敢给人看,生怕一露怯,就一万只脚踩过来,踩的他万劫不复。

        这不是他危言耸听。事情就是这样,小事不提,就说像这次跟黑暗商人巴恩·巴修特的撕逼大战,他要敢输,哪怕输的稍微难看点,都会有性命之忧。

        可他又必须要抓住这次机会秀。秀成了,就至少有三五年的好时光。

        利用这段时光,他就能在战妃的帮助下,完善魔人和魁魔。

        人类痛恨他,恶魔看不起他,他要给谁当王当君?没有!

        没有就自己造。魔人和魁魔,就是他的目标,魔人已经差不多OK了,魁魔还有待测试,成功了,他就有了实质性的资本,以另外一套方式来让自家的体系运转。

        失败了,自然是一切休提。

        别人都见他吃喝玩乐的一面,他也需要人们只看他这一面。这就是张墨轩,许多年来,他就是这么一个大坎儿、一个大坎儿的过来的。

        说什么这个世道太悲催,做人难,做什么都不容易才是真的。只不过难的表现方式不同罢了。

        夜宴联席,气氛确实不错。

        捧臭脚的也有那能捧到正经地方的,就有一个家伙,跳出来让大家安静,说现在午夜已过,已经是第二日,让我们高举手中杯,为爵主寿辰贺!

        吃喝玩乐了一晚上,还真就没有那好意思连个杯都不端一下的,顿时,气氛达到了最高潮。

        张墨轩那多会利用这种场面的一人,立刻大声宣布,让众人看看自家白昼征战的勇士。

        这下,各大势力的代表也都来了精神,赔着闹腾了一晚上不就为了这个么?

        于是这为寿辰贺的场面就显得颇为好看了,哪怕是死跑龙套的也在卖力演出,暗中就有张墨轩的人将之多角度的拍摄下来。

        声名哪里来?这就是了,做成视频回头一播。看看,我张墨轩只要张口说过生日,哪怕不是正日子,人山人海的上赶着来贺,各大势力的代表都到齐,谁能说我声名不响亮,路子不野?

        喝了这杯酒,张墨轩和众人一起来在地厅之外,新建的广场上,魔人和恶魔统领带着各自的战兵开始一队队出现。

        这些魔人和恶魔统领都是较早回来的。它们有一部分是去恶魔夜市卖的兵,更多的则是去红区捕捉的。

        恶魔跟强盗有很多相似之处。有买卖的时候可以吃香喝辣,没买卖的时候也会餐风露宿。

        张墨轩给的那点募兵钱,它们大多给自己置办了家当,又或攒起来做点什么。

        中级恶魔和低级恶魔的一个明显差别,就是随着智慧的提升,个体从本能的自我强化,而走上了有计划、有步骤的自我强化之路。

        这种强化完全就是人类耳熟能详的那一套,只不过在真魔的干预下,它们讲究的是吃出一个强者来。

        所以就连货币,其实也是吃的。更准确度说是吸收的,只不过大多数中级恶魔都是文盲,靠着血脉中传承的那点知识还不足以玩出什么萃取、提炼、分离、配比、融合、注射等花样来,只能是通过吃,来达到目的。

        说起来这些家伙也是挺可怜,明明有着不输于人类的智慧,可是却如被文明人奴役的野人般,靠着本能活着。

        自小的环境熏陶和血脉中继承的动物性让它们认知与人类有着巨大的差异,形成了思维惯性后,想要专注于学习和创造都做不到。

        这可比罪犯离开监狱后想要重新融入正常社会难多了。因为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正常社会接纳它们,它们也很难扭转思路,就算真意识到了,总是被烂事围绕的环境也迫使它们只能在毁灭之路上越走越远。

        这也是为什么恶魔虽然看不起张墨轩这种不能打又、还很没种的家伙,却愿意签约给其卖命的原因。

        张墨轩为它们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成长环境,虽然发不了大财,但风险也低,而且只需要专注于几项事务就好。打架干仗,这是它们的本行,它们也需要通过战斗来进行自我实力的检验,包括能力、技巧等等。操持本行还有钱拿、吃喝不缺、甚至不太需要为装备操心,这就省了太多事。否则就要像恶魔夜市的摆摊的那样,是很自由恣意,可要处理的事务也多,吃喝拉撒,哪个方面考虑不周都不行。

        还有一个让魔人和恶魔统领们尴尬的是,它们这些豢养的,实际上在荒野世界的生存能力要比那些正经八百杀上来的中级恶魔低一个档次。

        像今晚在恶魔夜市,魔人想学伊森,靠着装逼放怕忽悠人,人货两得,结果却反被蜥魔打脸的事,一般纯野生的恶魔就不会引发这种事。眼力不够、招子不亮的,早被淘汰弄死了,活不到成为中级恶魔。

        也就是魔人这种,中级恶魔的实力,低级恶魔的眼力,心思却如高级恶魔复杂,才会闹出这种蹩脚的戏码。

        野生的中级恶魔一般没有魔人那样多的花花肠子,所有不切实际的想法,都被残酷的生活无情的粉碎了。剩下的都非常精练,有闲暇琢磨,也是琢磨弄死谁,如何更强,而不会在如何玩上花太多心思。即便残酷虐杀,也多是奇葩思维爆发,类似战个痛快那种,是随性所至,而不是为了刻意取乐。

        虐杀取乐那是高级恶魔们的玩法,并且也不单纯是为玩。刺激思维,使之活跃也是目的。

        高级恶魔就开始关注灵魂问题了,神、真魔丧失目标和追求,都会灵魂枯寂而灭亡,何况是它们。但凡活的久的,都要面对思维渐渐迟滞的问题。解决不了,那就真是‘生亦何欢、死亦何惧’消亡了。

        张墨轩,或者说张墨轩的妃子们发现了恶魔们的这些情况,于是才利用张墨轩人奸之便,走了这么一条养半魔的路。

        魔人就是半魔,已然定型。

        恶魔统领,目前还没有具体确定具体选哪种,魁魔只是其中之一,还有魈魔和蛮魔,原本有十几种的,一轮轮的筛选下来,只剩了这三种。

        再接下来就是三选一,定型,以后就成体系的豢养,成为张墨轩的青团未来的中级骨干,高级将领自然是战妃,低级的也会定,但先把真正的战团架子搭起来。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各大势力的代表,看到的就是魔人和恶魔统领,他们敏感的察觉到了这些中级恶魔跟普通中级恶魔的不同。

        人奸掌控的恶魔势力,他们也见过一些,基本都跟进了动物园似的,各种奇形怪状的,杂乱无章的攒在一起,一眼看过去,有的蹲、有的站、有的躺、有的跳、有的雄吼、有的咆哮……乌烟瘴气、鬼哭狼嚎,让人看了哭笑不得。

        而且人奸也不能很好的控制这些恶魔的行为,只能下达一些简单的命令,比如咬死这个家伙什么的,就像人跟驯养的动物之间的交流一般。而实际上大家都知道,低级恶魔都要比狗聪明,更别说中级恶魔,之所以如此难沟通,是因为对方不买账,有的还故意犯浑、当场呲牙。

        可眼前张墨轩的恶魔战力,则更像是一支军队。

        当然,从纪律角度看,与人类熟悉的军队还有不小的差距,但至少也是土建包工头的水准,一堆一堆的很好辨认,尤其是头目,装扮、风采与士兵大相径庭,个个严肃沉稳,气度凛然,已经非常非常接近人类熟悉的中低级军官的派头。

        这些指挥官,清一色的都是人形或类人形态,这愈发容易获得在场众人的认同。

        并且,代表们能看的出来,这些官佐级的恶魔,对张墨轩是认同的,虽然神态桀骜,基本规矩却是都遵守着,带着麾下士兵从众人面前走过时,都会向张墨轩致意。并且对士兵的约束力也明显很强,没有假借士兵让张墨轩下不来台,那些恶魔士兵看起来就像是驯服经年的牛马,很难想象就在几个小时前,它们还是见人就忘命攻击的野生恶魔。

        看热闹的人,则觉得张墨轩果然有办法,你瞧瞧,全部强化并武装了起来,有甲胄,有武器,不能拿武器的也有爪套、刀齿等强化撕咬能力的装备。

        野生恶魔本来是颜色很杂、形态各异的,就像是野狗,腊肠跟京巴、土狗跟哈士奇、贵妇犬跟吉娃娃,反正哪怕是同一种类,也什么怪形怪状都有。可经过制式黑甲的武装,看起来立刻就没那么凌乱了,很统一,威严和肃杀的味道就出来了。

        一个团体给人最直观的印象,着装绝对排在首位。那种人上千上万,同一款式、同一颜色着装的效果,很容易让人产生整齐、威风的感觉,军装和甲胄则更显英挺、肃穆,气势迫人。

        眼前张墨轩的恶魔战团就是如此,那黑甲黑兵,就像是铸铁打造的冷兵器,厚重、粗犷、狰狞、很多人看了直接就关联到一个词:战争机器。

        一般的恶魔不太会让人联想到战争机器,更像是从魔幻故事中走出来的怪物。血肉感、野生感比较强,就算偶尔见到穿着甲胄、持有武器的恶魔,也会有种‘这不知从哪个倒霉鬼那里抢来的’又或‘原始野蛮人装束’的既视感。可眼前这种就不同,眼前这种即便产生既视感,也是冷兵器时代的全铠重装骑士团,有那种被文明武装起来的感觉。

        而且这些低级恶魔虽然缺乏纪律,却并非普通意义上的乌合之众,而是疯子战团,被武装到牙齿的疯子战团,那种狂野嗜血的煞气,简直是透甲而出,使得这一支支接受检阅的恶魔战团每一支都显得极其凶悍。

        张墨轩指挥方遒的道:“诸位,这就是以人类思维驾御的半秩序半文明武装恶魔战团,我称之为半魔战团。我有强大的魔甲魔兵制造能力,我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量供应,我的兵员可以从任何地方就地征集,转个手就能开战。我以这些疯狂的恶魔炮灰攻坚,要多少有多少的战团不断的冲击,请问,换诸位是那个巴恩·巴修特,要怎么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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