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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罗马”


  ......
  歌名很熟练的夹起一块牛蛙腿,然后很熟练的把它放到一边装着白开水的碗里涮了一边,这才吃下去。
  歌名吃的还挺满足。
  就是看的许多多有点心疼。
  心疼那块牛蛙腿。
  许多多说:“干锅牛蛙就是要辣才好吃,你都给人家洗个澡,那还吃什么劲?”
  歌名笑一下,看着许多多非常无所顾忌的吃牛蛙,喝饮料。还挺羡慕:“还是有些滋味的。本来就是陪你来的......如果不是借了你的光,我一般是不会出现在宵夜场合的。”
  许多多和歌名当然没办法坐在路边的大排档点干锅牛蛙吃。
  他即便可以,歌名都不行。
  万一别人认出来,随便网友偷拍一张再发个定位,即便是现在已经深夜,许多多相信都会有络绎不绝的粉丝从被窝里窜出来十分钟内完成化妆搭配衣裳和出门的全套过程。
  总之千万不要低估一个追星的粉丝的潜力。
  许多多也不打算去挑战这项潜力。
  于是他和歌名就定了个餐厅的包厢。这家餐厅算是个很有名的店,十个人以上才给包厢,歌名不想要去用什么‘明星特权’,就让小谷去和经理讲,直接多付十个人的钱,补偿店家的损失,然后让他们三个人到了包厢用餐。
  许多多年轻,吃不胖。小谷又不是艺人,两个人点了加上牛蛙之类的一些食物,吃的津津有味。许多多吃东西很好看,甚至歌名觉得许多多如果不当艺人,去做个吃播博主,想必也会很成功。
  看得连歌名都馋了。
  也跟着吃了几筷子。
  他也不敢多次,怕第二天脸会水肿。
  要到三十岁的男人可真倒霉,吃甜的会水肿,咸的也会,就算是平时喝水,一不小心喝多了也会水肿。
  真是惨绝人寰。
  歌名心想,好在他年轻的时候并没有被太过于限制零食。到后来出国,更加是为了贪图便宜各种披萨和汉堡都吃的很开心。
  他当时甚至为了意大利的披萨,还来过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在一个假日,背着包,买了廉价机票,跑去了罗马。
  他甚至为了省一天的房费,在机场的长椅上睡了一晚上。他反正没钱,把护照和重要的一些文件塞进了内衬的内衬里,然后把包袱当成枕头,围巾做了被子,蒙头大睡。他还记得他当时本来还要脱鞋,结果当时另外一个睡醒了要准备睡回笼觉的一个金发小伙子提醒他最好别脱鞋。
  歌名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国外还有偷穿过的鞋子的。
  金发小伙子被逗笑,流浪汉那么多,不是所有的流浪汉都有鞋子穿的。只要有鞋子,是否穿过的有什么重要呢?
  而且旅行的人一般会穿其貌不扬但是质量非常好的鞋子,那些都是流浪者需求的。
  歌名脚下那双鞋子,还是出国前买的,一千多,很贵,但是穿了三年多都没有任何毛病。他很喜欢。丢了可要心疼。于是歌名就不脱鞋。
  他也认识了那个金发的小伙子。
  金发小伙子也是个旅行者,剑桥的学生,利用空闲打算把世界给周游掉。他们为了一双鞋子一见如故,就直接结伴一起游览罗马。
  那个时候穷啊,穷学生穷学生,除了时间和精力之外,什么都没有。当时还叫做顾明的他和金发小伙子马科一起和路上认识的另外两个伙伴一起买了个芝士披萨,四个人分。根本不能填饱肚子,最多就是尝了个味。知道了正宗的意大利的披萨是什么味道。
  他们四个年轻的男孩子分完了一个披萨,买了个热狗和面包在罗马的街头散步。
  他们去看大教堂,去游览神庙,在竞技场上啃当地的一种不知名的红果子。他们还学罗马假日的电影里面一样,买个冰淇淋坐在西班牙广场上晒太阳。他们几个男孩子很害羞,匆匆忙忙几口啃完就跑了。
  但是非常快乐。
  后来当了艺人,有了钱,歌名随着一个旅游的综艺跟着几个艺人一起重游了罗马。他们当然会去西班牙广场。其中一个年轻的女演员在那天穿了一身白裙子,买了个冰淇淋,叫助理给她拍了个赫本同款照片,她当然没有把冰淇淋吃完,她甚至没有吃,只是飞快的拍了几张满意的照片,就把冰淇淋塞给了助理。
  那次综艺同行的艺人中,就有成京。
  这不是成京成名之后的第一次出国。但是过来罗马,却是第一次。
  成京问歌名:“也是第一次来罗马吗?”
  歌名说:“不是的,上学时候来过。那个时候穷,连一个完整的披萨都买不起。现在能买得起一百个完整的披萨,却连一口都不敢吃了。”
  成京说:“我当时离开家乡南下打工的时候,特别特别嘴馋,那个时候披萨还不流行呢,就光大城市才有披萨店。我就特别特别想吃,然后我就去披萨店打工去了。每次店里卖剩下的披萨都会给员工吃,我打工了三个月,吃了三个月,吃到快要吃不下去,我就辞职了。”
  歌名笑得要直不起腰。
  成京自己说来都觉得有意思,当年的那些苦难,也只有如今过了好日子,才能坦然地提起旧事。如果现在成京依然是个底层的打工仔,吃了上顿没下顿,那他当年为了吃披萨而且披萨店打工的日子,只能是血泪的回忆。
  如今的成京别说一百个意大利披萨,他甚至在意大利能够随便买下一栋公寓。
  成京说:“后来我想吃肉了,我就去了一家烧烤店。”
  也就是那家烧烤店的日子,改变了他的人生走向。
  成京到现在其实已经不记得那个客人的模样。但是他依然记得,他就是因为这句话的影响,才会鼓起勇气投了第一份模特的简历。
  他很感激那个姑娘。
  也许那个姑娘早就忘记了他。
  成京说:“我们去吃披萨吧?你当年去吃的那家店,还记得不记得?”
  .......
  当然记得。那可是一家老字号。
  他们去买了当年歌名吃过的芝士披萨,还买了香肠,水果,番茄等等各种口味。带回去分给了所有的剧组的人员。歌名每个口味都吃了一块,心满意足。
  当天晚上,剧组的所有人员都很‘放肆’,包括那个拍照都不肯吃冰淇淋的女演员。歌名看到她也一边饱含负罪感,一边吃了一块披萨。
  这里是意大利罗马,是夏天的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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