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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青春,迷惘的岁月


理性人格说:“你这次事件形成的痛苦只能融合一个人格,从此他就是你,你就是他,再也不分彼此。融合完成后,你们……或是你,必须尽快促进思想强大起来!否则时间长了,我们或许继续成长分裂,导致每个个体轮流控制身体,那样大家通通玩完!”

        宋保军迟疑道:“好吧,那我先和谁融合?”

        理性人格说:“目前的思想太孱弱了,像冷酷和我这样强硬的人格只会让你在现实世界里无所适从,无法更好的发展。”

        “还是我来吧,我会让他在现实世界里如鱼得水,见妞泡妞,见人砍人,混得比谁都自在。”猥琐人格跳出来说话,自信满满。

        血性人格冷冷道:“别和我争!老子要出去报复那对狗男女!男的挑断手筋脚筋!女的先强奸再毁容!”

        “稍安勿躁!”冷酷人格好像是这里的老大,说道:“让猥琐去,目前的状态就属他最合适。下一个是血性。”

        猥琐人格喜滋滋笑道:“那当然,我保证让思想半年内变成梵高。”

        艺术性人格哼了一声:“我要是有手就直接抽死你!梵高是个思想上的疯子,你想害死大家不成?”

        猥琐人格讪讪道:“开个玩笑而已,你着急什么?好吧,赶紧开始吧,我迫不及待要出去了。”

        宋保军又问:“你们说得天花乱坠,我和这么多人格融合后会不会产生后遗症之类?”

        理性人格说:“很好,能问出这个问题说明你还是有点想法的。那么我就来回答,人格融合会导致无法更改、不可违逆的后果。你的所有青春心理、少年情怀以及纯真爱恋都将永远不在。”

        宋保军呆了呆:“这有什么?”

        艺术性人格用很严肃的语气说道:“我看你根本不懂!青春是人类青年时代最为壮丽的时光!青春是一幅人生历程中最美好的画卷,是一首动人的诗,是悦耳响亮的奏鸣曲!在年少时,我们可以猖狂,可以自傲,可以肆无忌惮挥洒青春,放飞爱情!人们为什么到了老时总喜欢回味青春?因为那是最值得回味的岁月!一段幼稚、迷惘而又潇洒的岁月!人怎么可以没有青春?”

        宋保军这回又傻了,喃喃道:“听你这么说,我感觉挺严重的。那么请问,如果青春心理和少年情怀都不在了,我会变成什么?”

        理性人格道:“那么你会顶着二十一岁青年人的外表,却有着四十岁中年人的沧桑心理,能一眼看透人情世故,笑对风云变幻。你不再有纯真,不会再为一些无聊的事情而热血沸腾,也不会因为漂亮女孩的一句话就变得面红耳赤,更不会去挂怀丑陋可笑的往事。”

        宋保军咬着牙说:“好的,听你这么说我明白了,纯真情怀还真是没什么用处,赶紧融合吧。”

        “准备好了么?”

        宋保军感觉自己的思想在做出点头的动作,说:“我准备好了。对了,以后要怎么样我们才能像这样对话?”

        “和猥琐融合后,他的知识和阅历会直接反映在你的思想中。动作快一点,你的痛苦在慢慢平复,躯体很快就会苏醒过来。”

        突然之间,脑海里光华大盛,明亮如炽,如同万针攒刺,宋保军痛苦地呻吟起来,然后他睁开了眼睛。

        还好端端的睡在床上,只是床单好像被汗水沾湿几次又再次晾干,发出一阵刺鼻的馊臭味。

        身体软弱无力,肚腹空空如也,咕咕的叫了起来。

        “我******睡了多久?这该死的床单!”宋保军翻身撑起,一句莫名的脏话脱口而出。

        首先打开手机,里面七八个未接来电,外加四五条催债短信。

        “宋保军,你小子究竟几时还钱?”

        “宋保军,你不会拿着钱就要跑路了吧?算你狠,下次别给老子碰到你。”

        “宋保军,你再不来学校,我真的要把你的电脑收归私有了啊!”

        宋保军扶着额头不满的呻吟一声,暗道:“不就一千几百块外债么,犯得着这么催命鬼似的。”

        照例看看时间,不禁大吃一惊,屏幕上显示的数字令他怀疑脑筋是否被痛成了精神病。

        从枫树林迷迷糊糊回家的时候是九月二十二号中午,现在已经变成九月二十五号下午一点,足足过了三天!

        自己竟然在痛苦的噩梦中度过了如此长一段时间,当真难以想象。难怪肚子饿得如同干尸,被单臭得仿佛裹尸布。

        也真幸好父母和妹妹都没有回家,不然给他们看到自己躺在床上深度昏迷的模样,恐怕得直接送去焚化炉。

        强撑着爬起,先去厨房找吃的。

        他家在明阳区蔷薇街蛇头巷,一栋八十年代早期的小楼房,上下两层,建筑面积八十平方米。木质的窗棂腐朽老化,墙体斑驳脱落,白石灰早已变成灰黄,外墙还有顽童的涂鸦,写着某某我爱你之类的幼稚字体。四下透出陈旧的时代气息。他和妹妹住在二楼,父母都住一楼。

        冰箱里空空如也,只在冷藏室里留有年头两挂腊肉,不得已只好淘洗二两白米煮粥。等待的空当,去洗了个冷水澡。

        抹干净身上水珠,宋保军呆呆看着墙上的镜子。

        镜子里的倒影,仿佛已不是自己,但又仿佛还是自己,感觉真是矛盾。

        要知道这挫男从前的形象苍白、可怜、自卑、孱弱,脸上总是挂满“快来欺负我吧!”的标签,现在已经完全改观。

        冲镜子微微一笑,眉目竟无比正直,表情光明磊落,眼神坦荡无私,几乎比《地道战》里浓眉大眼的李向阳还要光明三分。这气质,拉去《红灯记》配戏也不见得落了下乘。

        宋保军险些吓晕,搞、搞什么飞机?怎么一点都不猥琐?

        来来回回抚摸自己的脸庞,轮廓还是那个轮廓,底子一点没变,一时间百思不得其解:不是说我融合了猥琐人格了吗?这不像啊!到底哪里猥琐了嘛!

        气质真是一种玄妙难以解释的东西。

        似乎感受到他浓重的疑惑,脑海里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了起来:“有没有觉得自己有所不同?爽不爽?”

        “当然,还是挺不错的,至少看着比较顺眼。不过如果能变成汤姆?克鲁斯那型号,我会比较感激你。”宋保军略微迟疑一下,用思想回答道。

        那声音哂笑不已,说:“又不是整容,只是一点点细微的气质改变而已。会不会很奇怪为什么没变得猥琐?”

        宋保军连忙点头:“难道和我融合不是猥琐而是正直人格?”

        “实际上我正是猥琐,不过本人格乃是最顶级最伟大的猥琐型人格。”那声音说:“为什么这样?真正的猥琐从来不浮于表面,它深深藏于内心,融于血液,用‘坦率’、‘真挚’、‘诚恳’来掩饰,只有在最关键时刻才会发挥作用。那种被人一眼就能看出的猥琐,是低级的。可以说,只要我不主动告诉别人,没人会认为我猥琐。可以说,只要眼前的人喜欢什么气质,我就能改变成什么气质。”

        宋保军想道:“果然是猥琐的本质,我有些明白了。不是说我们已经融合了么,那你怎么还能在我脑子里说话?”

        “融合的过程非常缓慢,可能是几天,也可能是几年,关键视你思想强大程度而定。在没完全融合之前,我们可以开展短暂的思想交流,并对你进行指导。”

        宋保军看着镜中的自己,越看越满意,随口说道:“指导?那你说说看我如何应对眼前的局面?”

        猥琐人格似乎已浏览过他的记忆,说:“先回学校吧,我总有办法的。”

        宋保军不爽地揉揉下巴,道:“我看你自吹自擂倒是在行。”浑没感到自己言行举止已和从前有了很大改变。

        吃完两碗热气腾腾的白粥,感觉体力恢复了少许,正要扬长出门,突然看见客厅桌面上放着一包“河水牌香烟”和一只气体打火机。

        他父亲乃是正宗烟民,每月消耗至少两条香烟起步,因为家庭生活条件限制,抽的都是六块钱一盒的河水牌香烟。这烟想来是父亲扔在那里的。

        宋保军从不吸烟,这时内心竟然起了一阵莫名的悸动——是的,突如其来的骚动——顺手将香烟揣进裤袋。

        外边天空晴朗,云彩飘扬,门前香樟树的枝桠在秋风吹拂下摇曳多姿,宋保军一时觉得神清气爽,过去灰暗的二十一年人生似乎无影无踪。

        不料就在巷口被二男一女三个青年给拦住了。

        都是二十岁上下的小年轻,为首一个男孩头顶自由女神头冠状发型,染成红黄绿三种颜色,前垂的刘海遮住半张面孔,左边鼻翼挂着个鼻环,乌黑的眼影可与熊猫分高下。身上不知牌子的吊坠层层叠叠,闪闪发亮,走起路来刷刷直响。此外他的小脚吊裆裤也甚是引人瞩目,裤脚紧绷绷的,裆部一直吊到膝盖部位,整体看上去很有印第安群众的朴实风范。

        另外两个男女,头发同样五颜六色,发型服装千奇百怪。三人站在巷口,宛若万绿丛中一点红,又如珍珠八宝汤里的老鼠屎,令人无法忽略他们的存在。

        宋保军一时心下惴惴,那正是本巷子著名的“杀马特?狂拽霸家族”,他见过几次,但彼此没太多交集,只在前年被那领头的“狂少”讹了五十块说是拿去买烟,当时宋保军夯货一个,也不敢吭声。

        “喂,前面那个傻仔,过来一下!”狂少嘴上叼着半截烟头,微微扬起下巴,带着高傲的神色冲他嚷了一句。

        宋保军连忙小跑过去,一边跑一边心里兀自在想:“我怎么感觉有点紧张害怕?不是说沧桑心态风轻云淡了么?”

        冷不防脑海里一个声音叫了起来:“还没融合完全你激动个屁?敢怀疑老子的实力?看我怎么收拾那三颗老鼠屎!”

        突然,宋保军只觉脑子一道白光闪过,好像平地打了个霹雳,照得四周白茫茫一片。待跑到杀马特家族跟前时,他已慢慢恢复冷静。

        “这不是我们茶州最万众瞩目,最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杀马特家族吗?”宋保军不等眼前的青年发话,便当先开口叫了起来:“哟哟,这造型搭配得真够豪华的,发型唯美炫目,于怪异中凸显九零后不向社会屈服的个性,尤其额头那撮黄毛,太性感了,太有型了。”

        三名杀马特青年浑没想到他喊出的是这么一番话来,顿时齐齐愣住。

        就在这么一小会儿功夫,宋保军脑子里从前见过三位杀马特的片段、听说过的只言片语,原本只是过耳就忘,现在通通映入脑中。破碎的信息一个一个串联起来,形成直观的表述,然后得出结论。

        中间的自号“狂少”,家里开服装厂的,父母常年在外谈生意,高中毕业就不读书了,一直在外瞎混。左边是“拽哥”,狂少厂子里的保安,听说从附近乡下跑来打工的。右边是“霸姐”,狂少的初中同学,家里是在夜市摆地摊卖衣服的,常常从狂少厂里拿货。

        宋保军不禁惊异自己突如其来的情报分析能力,不过现在他可没心思去得意,继续观察狂少。

        狂少可说是三人组里的首脑,只见这孩子表情轻佻,眼神游离不定,鼻孔朝天,袖口的“爱奇丽”三线服装品牌标签没有撕掉,而是故意拉出来露在外面。想来虚荣心很强,有充分表达个性的欲望,但又有少许自卑,迫切希望得到别人的肯定。化妆偏向黑色系,似乎追求的是哥特风格。

        宋保军的紧张情绪尽去,脸上已挤出万分诚恳的笑意,又说:“狂少,你这身打扮真叫出挑啊,完完全全的黑暗重金属,带着那么一点狂放,但是脖子这条项链,又多了几分沧桑。眼睛上的烟熏妆简直是画龙点睛,不羁、霸气,迷惘青春的忧郁展露无遗……啧啧啧!”

        狂少反应过来,见他的称赞仿佛发自肺腑,骄傲地说:“你也看得出?”

        宋保军渐渐掌握说话的节奏,答道:“是啊,如此特立独行,如此忧伤明媚,如此雅俗共赏,想看不出来都难。我猜已经没有什么人能够阻挡你们的脚步了,你们是全市的潮流,是社会的明灯,是时尚的代言人,是视觉系摇滚的前行者……”

        他侃侃而谈的姿态配合着正直无私的表情,煞有介事的说话以及坦诚到了极点的眼神,甚至比汤姆汉克斯饰演阿甘还要入木三分,无不在述说一个事实:他的话是正确的,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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