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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大阅 3


毕节因军事而设城,两百多年下来,当初那个纯粹的军事城关早已与内地城镇相差无几,只是此地居民多与军兵相关,各家之内,少则一人,多则二三人,都在军兵之中。只是当初镇守卫所的那支百战强兵早就随着时间的流逝湮没在故旧黄卷当中。卫所军里多是老弱,青壮大都转为军兵,又因打从万历末年开始,西南便战事连年,毕节作为扼守三省交通之地,大军往来极多,因此,天启年间便专门扩城,只为修建一个超大营盘,如今入黔的数万川兵便驻扎在此。

        今日正逢点阅。夏日亮得早,五更不到天已蒙蒙发亮,各营渐次起身。与往日的拖沓相比,便是最懒的兵士手脚也勤快起来。在军官的催促声中,兵士们急急漱洗完毕,换上干净整齐的鸳鸯军袍,外罩紫花布长身大甲,那八瓣帽儿盔被擦洗得干干净净;什长以上军官的甲胄种类就更多了些,各色绒绦穿齐腰明甲,青纻丝黄铜平顶丁钉齐腰甲等,俱是擦得雪亮。

        丁队的兵士起得更早些。因今日点阅,便免了晨起的跑步,只由各什长带着练些军械队列。待到五更天过,天色发白,兵士们已是满身大汗,兀自习练不停。李永仲见状满意地点点头,吩咐各队依次前去洗漱,而四更天就起来做饭的伙夫则送来白粥大头菜和烙饼,只等兵士们回来便可开饭。

        “今日不知是怎么个情形?”李永仲擦了把脸,将帕子摔在水盆里,舒服地叹了口气,悠悠地朝蹲在身边的曹金亮问了一句。丁队的军官并没有特权,往日李永仲也同兵士一般直接就在河边洗了,不防又回叫陈显达撞见一次,明面不说,背后却叫陈明江送来一个黄铜水盆并一块胰子,李永仲哭笑不得,倒也接受了岳父的好意。

        “情形?辰时就要在大校场集合,然后便先各营一道演练些军械一类。”曹金亮回忆当年自家看过的卫所点阅,“然后再一一点抽考校,最后再行赏罚。据说就有人买通上官身边的人,提前布置好要抽检的队伍,自然年年考评皆是上上。”

        李永仲拧干帕子,又将盆子里的残水泼干,单手拎起同曹金亮一道回转营地,一边同他说笑道:“咱们却不怕点检——侯军门前日发话下来,道入营不足两月的新营头此次旁观即可。咱们却是连校场都不必上的。”

        正如李永仲所说,侯良柱发下军令,道入营不足两月的新兵本次点阅只看气力,武艺和军械,列阵和军阵都不看。丁队上上下下自然乐得轻松,谁也没多将此事放在心上。兵士们同往日一般在一炷香的时辰里用完早饭,又两两帮忙将甲胄穿好,若不是觉得空手过去实在难看,李永仲一开始连兵器都不打算让兵士们带上。

        但哪怕丁队这般轻松写意,等他们全都收拾停当时,隔壁的乙队和丙队还乱成一团,有人喊着“我的帽子去哪了”又有人叫骂“你他娘好生看看,这是你爷爷的褂子!”间或夹杂军官的吼叫“你们这群杀才,动作再不快些,小心吃俺的鞭子!”

        刘小七正在整理身上的罩甲,他手下一个叫陈留的什长听得津津有味,还凑过来同刘小七顽笑道:“哨官,隔壁可真是热闹,这人仰马翻的,当真比那街上的把式们耍得还好看些。”

        旁边同哨的什长笑嘻嘻地接了一句:“老陈这话说得不错。那街上的把式才几个?俺们这见天的看猴戏,好家伙!一左一右一百多号人!见天都演,风雨无阻!兄弟们操练完了,累得跟死狗也似的,回来看这一场,当真是笑得涕泪长流,身上都要少累几分!”

        “少累几分……我看你们是操练得少了!”原本不想搭理这两个家伙,但听他们越说越不像样,刘小七不得不板起脸劈头盖脸将两个不晓得轻重嘴上没有把门的部下一通骂:“你们这话,叫隔壁的听了去,不是为队官招祸么!?一个个的看不起谁?当初新兵训练时候,你!”他指着陈留毫不留情地骂道:“左右便如何都分不清楚!最后一只脚套了布鞋,一只脚套了草鞋才算了事!这事可是有的!?”

        陈留的脸立刻红胀一片,旁边那个什长立刻不敢再多说什么,讷讷地说了一句去检查兵士的准备便一溜烟地逃了。刘小七冷冷地瞥了一眼陈留,哼了一声道:“还立在这里做甚!?等着去跑上几圈么!?”

        曹金亮同李永仲正好站在侧面,看了个干干净净。这位丁队的副官不打仗的时候脾性惫懒得无可救药,当下便兴致勃勃地同李永仲商议道:“小七现在很能干么!仲官儿打算怎么用他法?”

        李永仲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不轻不重地顶回去:“甲哨现下忙得不成,你便不要打他主意了。你若有空,不如好好调教调教明江——那是岳父手里带出的人,不是等闲,用好了,于咱们自己也是个助力。”

        说到陈明江,曹金亮脸色正经几分,他沉吟片刻方开口道:“我正要寻你商量——这位千户的义子,你的舅兄,仲官儿,你到底是如何想的?他现下虽是在咱们队里头,但保不齐日后千户就要将他调走,你却留他不得。到时候,队里头的事他晓得多了……”

        “咱们有甚么事不能让他晓得的?”李永仲反问一句,“咱们行事,站得正坐得端,兵是好兵,官是好官,一样乱事都没有,他若在咱们这里呆得久了,恐怕就是岳父叫他走,他也不想走!”

        他顿了顿,难得端出了上司的架子同曹金亮道:“丁队现下人不过百,就凭你我还能勉强管一管,日后人多了,难不成你我还得围着兵头将尾打转?!金亮,眼光放长远些,今日咱们同明江俱是同袍,心底坦荡,他便不同我走在一路,难道日后就无人跟随我?他今日看了些皮毛去,难道日后就能仗着些许皮毛如何如何?须知学我者生,似我者死!”

        李永仲一眼看出曹金亮顾虑——和几百年后鼓励交流学习的时代不同,明末还是一个看重传承,重视家学的年代。尤其在父传子承技艺的军户,相对封闭的环境让他们更加格外看重所谓的绝学,传子不传婿,传媳不传女几乎是现在的常态。

        但作为从一个信息爆发的时代穿越过来的人来说,李永仲并不认为这样敝帚自珍的情况是正常的。许多年前,他刚在李家立住脚跟之时,便千方百计地搜寻各种技术书籍,又用重金对匠人许诺,甚至不远千里地派人去了广东和福建,就是为了取得与来自欧洲的技术联系和交流——这些事之艰难令他不想回首,但几年辛苦之后现在就为李永仲回报了丰硕的成果,大至火铳的制造,小至基础工艺的进步,李永仲相信,给他足够的时间和金钱,他的“大明技术交流运动”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果。

        微微一笑,李永仲意味深长地道:“再者,陈明江此人,也不是表面看来这般简单啊。”他同曹金亮做了个隐晦的手势,后者挑高眉毛,脸上恢复了几分玩世不恭的惫懒神色,懒洋洋地开口道:“你是上官,既然仲官儿你这般说了,我听命就是——明江比之许多军将,倒是出息多了。”

        他们两个人肆无忌惮地在背后议论别人,殊不知别人也在谈论他们——显字营的最高长官陈显达大早起来,先打了套拳,将身体活动开,亲兵服侍着洗漱之后,用餐的时候陈明江到了。

        他朝马扎抬抬下巴,“坐。”又吩咐亲兵,“给明江拿双碗筷过来。”

        陈明江赶紧推拒道:“儿子在营里用了早饭方过来。”

        陈显达看他一眼,慢条斯理地将粥咽了下去,哼了一声道:“当我不晓得你们就吃些饼子稀粥?仲官儿倒是狠得下心,搞什么官兵一体……我这个女婿,先前倒看不出还有几分吴子的风采,没有个分别,如何让兵士们晓得尊卑上下?”

        “儿子倒觉得仲官儿说得有理。营官都不能以身作则,怎么能让兵士们服气?若论战技,丁队里什长比兵士好,哨长又比什长好,上头的仲官儿同曹副官又比哨长们好!”陈明江接下亲兵递过来的粥碗放在小杌子上,极认真地同陈显达道:“官军战力不行,何尝不是有这个原因?”

        “罢罢罢,你们年轻人,有几分热炭团的心,不是坏事。”陈显达不欲与陈明江再谈此事,默了一阵,方才带了几分古怪别扭地问他:“仲官儿……如何了?”

        “义父这话……”陈明江苦笑一声,他索性搁下筷子,转向陈显达心平气和地发问道:“这话,您应该当面问他。仲官儿如今是我上官,属下却不好说上官的是非。”他不是蠢人,自然晓得现在搅合到这翁婿里头,到头来还是自家倒霉。

        “两个小兔崽子……”陈显达悻悻地骂了一句,又叹道:“我竟不晓得他性子如此执拗!自从那日之后,除非有事,否则这兔崽子便是绕着我这中军走!”他越想越气,一巴掌拍在案上,愤愤然道:“他若是个蠢人,我倒是放心了!这且不是呢!顶聪明的一个人,还看不透里头的事么?!”

        陈明江不免劝道:“仲官儿自然是晓得义父的一片用心。但义父请想,仲官儿不到弱冠的年纪,正是心高气傲的时候,又是商户里头长大,义父在人前折辱他,虽是有前因的缘故,但却伤了仲官儿的颜面。”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老话讲,出头椽子先遭打!”陈显达那日如此亦因无法,他同义子语重心长地开口道:“你这个妹夫,便是锐气太过!自入营以来,打听他的何止咱们营里头的这些人!他诸般举措,虽都是好的,但如今这世道,若不和光同尘,当真以为天下之大,哪里都能去得!?”

        陈显达说到这里,面上亦是灰心,长叹道:“他在我麾下,我还能看顾几年,日后若我不幸,以仲官儿如此刚烈的脾性,若是遭人算计,必然就是玉石俱焚的下场!若是前日那件事,能叫他晓得些里头奥秘,懂得些军伍中的事,纵然他记恨上我这个岳父又能如何?!”

        这话实在让陈明江不知该如何接下。他只能陪着义父枯坐,心里头却烦闷十分,此时越发怀念起丁队中轻快明朗的气氛,他从一开始的不适应,怀疑到现在的全然接受,甚至在听到敬爱有加的义父质疑丁队时下意识地选择维护,中间不过短短的一个多月而已。

        陈明江十五不到的年纪就入营在陈显达身边当亲兵,现在也是十几年的老军伍,原本以为早就对官军里种种丑恶黑暗之相习以为常,但他自从到了丁队,却发觉比起以往,这支不过数十人的小部队更像一支合格的军队。

        不管是连洗漱用餐时间都规定下来的严格作息,还是令他大感兴趣的军事训练;或者是官兵一体的震撼,也许还有军法高效的执行力——哪怕是李永仲,违反军法也得乖乖认罚。这些都让这个热血尚未冷却的年轻人在短暂的不适应之后如痴如醉。现在陈明江几乎可以背得丁队的所有军法——这是全队都要求必须学习背诵的,一人不背,全什受罚。在丁队,晚饭过后的休憩时间,各什集中起来背诵军法已是常态。

        他低着头,忽然就十分想回到自己位于丁队的那个帐篷里。尽管它与兵士们的大帐相连,环境并不算好,但陈明江已然觉得,哪怕是自己曾经呆过许多年的亲兵队,也不可能比那个小帐篷更能给他归属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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